我国法律规定,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为更好地方便广大市民朋友、企业及高校师生与国外交流沟通,我处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代办领事认证服务,范围涉及德国、新加坡、韩国、法国、印度、意大利、阿联酋、西班牙等多个国家。代办领事认证是律政公证处适应新形势,满足群众新需求,践行公证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也为“一带一路”建设搭建了公证法律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