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比选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就“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管理云平台建设开发服务项目验收监理及软件验收测评服务”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管理云平台建设开发服务项目验收监理及软件验收测评服务 |
项目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裙2栋五楼 |
采购品类 |
信息技术服务 |
采购资金来源 |
自筹(最高限价17万) |
项目背景 |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管理云平台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机构决策手段,加大我处对内部公证全业务流程的监管力度,促进内部行政管理和人力管理流程向公证服务窗口进行配合,整合内部信息资源,同时构建司法公证生态体系,有效提高我信息化水平,平台建设以国家公证法律为准绳,以司法部政策为导向,以公证业务流程为基础,依托我处现有信息化基础,为我处公证业务可持续开展提供必要支撑。 本期平台总体建设主要包括:移动OA、公证流程监管、公证客户信息管理、公证业务渠道管理、公证收费监管、公证卷宗档案管理、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审计、公证事项文书内容自动编排、公证事项文书内容自动编排、公证基础设施集成、公证物资管理、公证质量监管、公证业绩考核管理、外部服务整合、司法外服管理、统计报表。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需对上述项目提供验收监理和软件测评服务。 |
项目要求 |
1、验收监理服务要求 按照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管理云平台建设开发服务项目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国际、国家和行业的监理标准,结合各系统项目的建设特点,对信息系统进行验收监理。 2、软件测评服务要求 在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管理云平台建设开发服务项目开发完成后,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软件系统按照项目承建单位的合同条款,以及相关的国际、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功能、性能、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软件验收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
二.资格要求
1.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报名及比选说明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 报名及比选说明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6日(工作日上午9:30- 12:00,下午14:00-17:00),请领取比选说明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领取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裙2栋4楼。
四、比选文件递交事项
1.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裙2栋4楼。
3. 比选申请人应在本处规定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公司资质证明、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项目方案等比选文件送达比选地点。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五、公开比选相关事项
1. 比选时间:2021年3月18日上午10:00时。
2. 比选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华门街53号附24号(律政公证处金融中心二楼会议室)
综合评分表评审后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4. 比选结果确定后,向中标的比选申请人发出中选通知书,本次比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比选人所有。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裙2栋4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08048721